文長~我和老公結婚四年多,育有一兒一女,
文長~我和老公結婚四年多,育有一兒一女,當初是因為先有後婚,當時我覺得是一個小生命,不忍心拿掉它,先生說尊重我的決定,把它生下來,我們認識的時間不久,也不知道他和我公公一樣,會動手打人,這四年來,次數越來越頻繁,我婆婆還不許我讓我家人知道,認為是因為我的錯,她兒子才會動手。
上個月4月4號為了女兒把飲料翻倒,淋到桌上的遙控器(遙控器壞了,沒辦法開電視)怪我沒把小孩顧好,而動手打我,前提我是因為他喊肚子餓我下樓煮中餐,而他自己在房間睡覺。
最近我先生又為了一些小事,一直找我吵架(翻舊帳)說他當時說(要給我10萬塊,拿掉小孩)離開他,是我不要的,他認為當初是因為我的決定,他才扛下這個責任。現在他要我帶走小孩和他離婚,我該怎麼辦(身邊的朋友都建議不要把小孩帶走,讓先生來扶養)
2016/05/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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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媳姑嫂